⒈ 謂傳首示眾。
引《后漢書(shū)·伏湛傳》:“湛 惡其惑眾,即收斬之,徇首城郭,以示百姓。”《三國(guó)志·吳志·孫晧傳》:“會(huì)稽 太守 車浚、湘東 太守 張?jiān)?不出算緡,就在所斬之,徇首郡縣。”《晉書(shū)·齊王冏傳》:“乂 叱左右促牽出, 冏 猶再顧,遂斬於 閶闔門(mén) 外,徇首六軍。”
⒈ 用犯人的首級(jí)巡示各處,以警惕民眾。
引《后漢書(shū)·卷二十六·伏湛傳》:「湛惡其惑眾,即收斬之,徇首城郭,以示百姓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