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議論政事。
引漢 王充 《論衡·效力》:“治書定簿,佐史之力也;論道議政,賢儒之力也。”宋 韓元吉 《讀<管子>》:“則 仲 之與 桓公 平日謀國議政者,其亦詳矣?!?br />《清史稿·太宗紀(jì)二》:“﹝ 崇德 二年夏四月﹞丁酉,命固山貝子 尼堪、羅託、博洛 等預(yù)議國政。增置每旗議政大臣三人,集羣臣諭之曰:‘向者議政大臣額少……今特?fù)駹柕戎弥h政之列,當(dāng)以民生休戚為念,慎勿怠惰,有負(fù)朝廷?!?/span>